2018年宁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笔试选拔工作公告

时间:2018年03月21日 信息来源:

为确保宁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工作公开透明、程序规范,选拔出真正有志向有热情、有奉献精神,政治素质好的高校毕业生来宁服务,经研究决定,我市采取笔试招募选拔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志愿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宁德团市委牵头负责考试实施,将宁德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作为主要录取依据(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二、工作内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的方式,招募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志愿者(具体招募人数以团省委招募公告为准)到我市农村基层从事为期2年的服务工作。

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备奉献精神,能切实履行志愿服务职责。

   3.具备服务岗位所需的相应的专业知识。

4.符合体检标准,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三、选拔程序

(一)考生报名(4月中旬-5月上旬)

1.考生须报名参加宁德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报考岗位代码1201,报名费用80元。考试报名时间、方式、流程等以宁德市人社局对外招考公告为准,可登录宁德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http://www.fjndrs.gov.cn)。

若报考宁德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考生,其《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可直接作为本次选拔的笔试成绩。

2.同时,考生必须按团省委要求,登录福建省欠发达地区招募平台(http://zyz.541205.com),填写宁德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准考证号》和其他报考信息,并上交相关纸质材料进行报名。未按要求填写《准考证号》或未上交纸质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未按要求参加宁德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或未按要求在福建省欠发达地区招募平台上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4月中旬-5月中旬)

根据福建省欠发达地区招募平台中考生报名信息和纸质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教育经历和相关证件(复印件)等,最终审查结果以复核为准。

(三)笔试(5月上旬)

考生统一报名参加宁德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以宁德市人社局对外招考公告为准,可登录宁德市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http://www.fjndrs.gov.cn)。

(四)面试及资格复审(5月中旬)

所有报名参加宁德市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选拔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参加面试及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期间,考生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的,团省委、团市委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根据生源所在地另行通知。

(五)初步录用(5月下旬)

面试结束以及宁德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公布后,按岗位志愿优先原则,依照《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进行岗位排名,确定初步录用人选。

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根据考生面试分数、学历、政治面貌、志愿服务时长(以“志愿中国”信息系统记录时长为准)、所获荣誉等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若拟录用人选因放弃录用资格、资格审核不通过等原因取消录用资格的,可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用;第一志愿无人录用的,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录用;第二志愿无人录用的,则从第三志愿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录用;第二、第三志愿均无人录用的,则从宁德市所有未录用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录用;若多地多个岗位出现无人录用情况,则从宁德市所有未录用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递补录用。

个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需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并由本人签字加按手印确认。

(六)初选公示(5月下旬-6月上旬)

宁德市拟录取志愿者名单将在福建省欠发达地区招募网站(http://zyz.541205.com/)上公示。

(七)体检(6月上旬)

根据团省委通知,由各县(市、区)团委组织辖区内拟录用志愿者按有关要求进行体检。

(八)补录(6月-7月)

若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未按时参加体检、审核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补录时限不得晚于全省补录的截止时间,超过该时限的,不予递补。个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需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并由本人签字加按手印确认。

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团市委负责解释。